近日,湖南省畜牧水產局召開漁業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座談會。湖南省公安廳、湖南省人民檢察院、岳陽、益陽、常德及洞庭湖區重點漁業縣市區的公安、檢察機關、長航公安的專家骨干,省水科所的專家、湖南省漁政部門負責人及基層一線執法人員,省農委法規處、省畜牧水產局環保法規處、漁政處的各位同志參加了座談會。座談會主要對《湖南省漁業資源保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辦法暫行規定》(征求意見稿)進行研究討論。
《湖南省漁業資源保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辦法暫行規定》(征求意見稿)由省農委商省公安廳、省人民檢察院聯合起草。于8月初發各相關部門書面征求意見,收到包括省公安廳、省人民檢察院及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在內的修改意見近40條。
座談會上,各參會單位對征求意見稿中關于案件移送與法律監督、證據收集與使用、聯合執法與協作機制、信息共享和通報機制建設進行了充分的討論。各參會單位還交流了本地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情況,分析了存在的問題,提出了很多建設性的意見。
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即“行刑銜接”,于2001年5月在《國務院關于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的決定》中*次提出。2001年7月,國務院發布《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次將“行刑銜接”提上法制日程。此后,各部委、各省相繼發布推動“行刑銜接”的規范性文件。近幾年來,“行刑銜接”工作取得了非常大的進展,全國各地在食品藥品、環保、安全監管等不同領域出臺了行刑銜接工作方案、工作辦法或者實施細則。湖南省到目前為止,在漁業行政執法領域出臺與刑事司法銜接的工作辦法尚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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