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近日從江蘇省常州市國土資源局獲悉,從今年11月起到明年底,常州市擬在全市范圍內培育60個農村土地資源統籌配置示范點,將聚焦6個類型、選擇60個示范點展開,簡稱“660”示范點培育行動。為此,常州市委、市政府出臺了《常州市農村土地資源統籌配置示范點培育行動方案》,10月11日印發實施。
農村土地,是集體所有依法由農民集體使用的土地。按照黨的十九大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重大決策部署,江蘇省、常州市提出了特色田園鄉村、美麗鄉村示范區(點)建設。為提高全市農村土地資源保障能力,構建科學合理的鄉村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布局,推進鄉村土地節約集約和資源高效利用,以土地資源配置促進鄉村發展方式轉變,以點帶面形成示范帶動效應,實現城鄉融合高質量發展,常州市特在全市范圍內的農村土地制度改革試點村、特色田園鄉村、美麗鄉村示范項目、農村人居環境重點村、傳統村落等重點區域,組織實施農村土地資源統籌配置示范點培育行動。
據常州市國土局相關部門負責人介紹,培育行動以“村強、民富、景美、人和”為總目標,聚焦村莊規劃、農用地整治、建設用地整治、生態修復整治、產業融合項目點狀供地、閑置集體建設用地盤活利用等6個類型,重點解決農村土地使用普遍存在的問題,比如村莊規劃質量不高或缺失、農村集體建設用地量大和用地粗放、生態修復整治短板突出、旅游等產業融合項目占地大用地多落地難、鄉村土地利用方式無法匹配新產業新業態發展、現有工作示范效應不夠等。在具體實施過程中,不同的示范點建設可選擇在同一個行政村統籌實施,也可在不同的行政村分開實施。常州市域范圍內的每個轄市(區)需圍繞6個類型選擇若干示范點建設。預計到2019年底,示范點將實現鄉村的生產、生活和生態空間更加優化、耕地和基本農田更加優質、生態環境更加美好、產業更加融合、百姓更加富裕。
示范點培育行動將充分調度各類政策、資金、行政資源,給予一定的政策激勵。比如,在編制村莊規劃時,給予各地一定彈性空間,允許村莊規劃預留不超過5%的規劃建設用地指標,用于零星分散的單獨選址農業設施、鄉村設施等建設。對于就地改造閑置集體建設用地再利用成功的示范點地區,給予所在鎮一定的新增建設用地指標獎勵。對示范點工作成效顯著的轄市(區)政府,給予一定的新增建設用地計劃獎勵。鎮(街道)負責農用地和建設用地整治的組織實施,在依法合規的前提下,優先安排示范點所在村和村民參與土地整治工程建設,獲取應有的勞務報酬。同時,常州市財政資金將加大對示范點培育行動的激勵引導,轄市(區)政府也將給予示范點相應的配套資金支持。
另外,行動方案強調,鼓勵各地堅持生態優先的原則,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制度創新。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參與示范點培育行動;充分保障農民的知情權和參與力度,尊重農民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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