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8年以來,我國政策性農業保險在財政、農業部門強力推動下,農業保險業務得到了迅速發展,為促進農業農村經濟發展發揮了積極保障作用。
但隨著我國農村土地流轉快速發展,適度規模經營已成為商品化農產品生產的主要形式,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成為糧食等農產品生產的主力軍,但現行政策性農業保險未針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供專門保障。
“這已經不能適應現代農業及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高投入、高產出、高風險’的多元化、高標準的保障需要。”全國人大代表李愛青說道。
因此,李愛青建議,完善政策性農業保險制度,由農業部牽頭會同財政保險等部門研究出臺建立專屬服務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保險制度,單獨保險單獨理賠。
并且,提標擴面,結合生產要素上漲情況,建立政策性農業保險保額和費率動態調整機制,增加政策性農業保險的覆蓋面和賠付的比例。積極爭取中央財政資金支持,盡早全面實施適度規模經營主體的大災和成本保險制度。
李愛青希望能引入競爭機制,政策性農業保險須充分發揮市場競爭機制作用,凡具有農業保險承辦經營資質,并報保監部門備案的保險機構,均可通過政府采購參與政策性農業保險市場競爭。
提高理賠時效,政府主管部門應督促保險經辦機構進一步簡化流程、改進審批程序,切實提高理賠時效。對保險經辦機構加強監督考核,健全量化指標考核體系,將理賠質量、理賠效率、保障水平、群眾滿意度等作為主要考核內容。
建立獎懲機制,加大對經辦機構的考核獎懲力度,設立農業保險財政獎勵基金。依據綜合考核結果,給服務質量較好的經辦機構一定比例的資金獎勵,對服務質量較差的保險公司進行約談、處罰或取消經辦資格。
“還應該大力發展特色農業保險,地方政府和保險經辦機構及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均有強烈呼吁。”李愛青介紹,建議我國加大扶持力度,出臺新的特色農業保險管理辦法,擴大保險品種,開展肉牛、肉羊、家禽、漁業、特色農業、制種、農機具、設施農業、價格指數保費補貼等試點,支持地方農業產業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做大做強。
此外,建立財政專門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農業保險發展長效機制,在安排中央政策性農業保險預算補貼資金外,每年至少安排一些專項資金給予特色農產品或商業性農業保險補貼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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