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遠英德市農業局向5家農藥經營企業頒發了農藥經營許可證。這是新修訂《農藥管理條例》和《農藥經營許可管理辦法》實施后,英德頒發的*批農藥經營許可證。
據悉,2017年6月1日起,新修訂的《農藥管理條例》正式實施。要求農藥經營者必須符合農藥經營許可條件,依法取得農藥經營許可證方可從事農藥經營活動。農藥經營許可證的頒發與推行,理順了農藥管理體制,標志著農藥經營實現了從多個部門管理到一個部門專門管理、其他部門輔助管理的轉變,為提高農藥管理效能打下良好的基礎。
2017年6月21日,農業部公布了《農藥經營許可管理辦法》,自2017年8月1日起施行。該辦法對農藥經營許可申請受理、審查決定、變更延續、監督檢查等多個方面進行了詳細規定。按照新規,英德市350多家農藥經營門店均需領取農藥經營許可證后再經營,8月1日以后未領證卻仍經營農藥的,農業部門將依法查處。
此后,農藥經營者須具備專業的農技知識,并擁有規范的經營場所、進銷貨臺賬和電子監控設備等,做到經營農藥的質量有提升、進貨可查詢、銷貨有記錄、購貨有發票、使用有處方,有效遏制假劣農藥進入市場,真正從源頭上保障農產品的質量安全。
目前《農藥經營許可證》申領工作正在有序進行中。英德市瑞灃農資經營有限公司、英德市益農生產資料經營有限責任公司、英德市大站鎮天潤植保化肥農藥經營部、英德市大站鎮忠洪農資經營部、英德市海達農資經營部等5家農藥經營企業首批獲得經營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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