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株洲市炎陵縣農業局工作人員將一張農藥經營許可證交給炎陵縣盛園農資銷售中心負責人唐勝媛,這是炎陵縣頒發的首張農藥經營許可證,標志著炎陵縣農藥經營行為正式步入法治化軌道。
根據新修訂的《農藥管理條例》以及農業農村部《農藥經營許可管理辦法》要求,農藥經營者必須符合農藥經營許可條件,依法取得農藥經營許可證后方可從事農藥經營活動。為做好農藥經營許可管理,炎陵縣農業局采取“三步走”模式,一是為了讓廣大的經營戶深入了解這一規定,明白申辦流程, 1月份對農藥經營戶開展系統培訓;二是今年6月份開始深入全縣各鄉鎮,逐戶開展摸底調查和宣傳告知工作,現場核查申請人的基本情況、營業場所和倉儲情況、可追溯電子信息掃碼設備及計算機管理系統、安全防護措施等;三是審核發證,安排專人對申報資料進行逐一審核,對不具備資格的經營戶出具整改意見,客觀公正的做好發證工作。
炎陵縣將于近日前完成對現有符合條件的農藥經營者的頒證工作。8月1日起,未取得農藥經營許可證仍從事農藥經營活動的,炎陵縣農業局將依法予以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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