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對農藥市場的監管,根據新修訂的《農藥管理條例》《農藥經營許可管理辦法》《內蒙古自治區農藥經營許可審查細則》等相關法律法規,內蒙古準格爾旗農牧業局植保植檢站對已提交申請農藥經營許可證材料,并確定受理的各農藥經銷戶進行了實地核實核查。根據《內蒙古自治區農藥經營許可審查細則》中的審查內容,經過一項一項對農藥經銷戶進行實地核查核實,近日對符合條件的19家農藥經銷戶頒發了準格爾旗首批《農藥經營許可證》。
準格爾旗原有農藥經銷戶60余家,年初植保植檢站組織相關人員進行了培訓,從前期到后期不間斷地咨詢、解釋、指導、服務。隨著*批農藥經營許可證的發放,表明準旗農藥管理工作將邁上另一個新臺階,農藥管理工作將更加規范化、法治化。準格爾旗將逐步為整改后符合條件的經銷戶頒發許可證。
另據了解,根據農業部發布的《農藥經營許可管理辦法》要求,今年8月1日以后經銷戶逾期不辦理農藥經營許可證的,將視為無證經營,按照《農藥管理條例》進行處罰,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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